餐厅照片
厨房照片
老人每周餐表
返回首页
静心简介
居住环境
餐饮服务
静心动态
收费标准
客户留言
联系我们
 入院须知

天津市静心养老院《入院须知》

1、入院时需本人担保人持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),本人近期照片、近期  身体健康体检证明(二级以上医院)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签订养老服务合同
2、如实填写入住人身体情况生活习惯,入住人必须无传染病及精神疾病,如担保人隐瞒事实,院  方查出以上疾病,除立即接回外,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及损失。
3、入住人需交纳入院押金4000元(包括医疗备用金2000元)。
4、每月初的1至5日内向院方交纳当月应付费用。如逾期不交者,①每天加收所欠费用总额的1%作为违约金,②将入住人退回,③在当地法院诉讼索赔。
5、入住人入院后,必须按合同中约定的房间、床位就住,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调换时,院方有权予以适当调整。
6、送养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要详细真实的填写,如有变化及时通知。相反,如因地址不清,电话不明而中断院方与其联系,延迟时间造成后果的,由送养人负责。
7、出院、会诊或其他事宜用车按国家规定另行收费。入住人的特殊要求费用自付。
8、入住人不得携带危险品入住本院,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。
9、入住人住院期间,非院方原因发生的自杀、自伤、摔伤、烫伤等意外事故,本院概不负责。由于入住人员卧床吸烟、酗酒、滋事寻衅、打人、造成院方财产损失以及第三方财产损失、人身伤害的,由担保人承担连带经济责任,院方有权与入住人终止协议,限期出院。
10、入住人因患心脑血管病或其他疾病的后遗症自理能力差,长期卧床的,不可避免发生皮肤损伤,入住人与家属应配合院方护理人员积极治疗;如入住人不予合作导致褥疮加重,其责任由入住人自负。
11、入住人必须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,否则由此发生意外事故均由担保人负责。
12、入住人不得私自带电器入院,如确实需要,经院方同意,根据电器耗电度数加收所用电费。如未通知甲方,私自使用电器而被甲方发现后,视情节轻重罚款50—200元。
13、入住人在住院期间如遇突发性疾病发作,根据病情甲方有权先采取相应的抢救治疗等应急措施,送往就近医院,并立即通知其家属,但平常用药及治疗基本尊重家属的意见。
14、如入住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,必须及时通知院方,反之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。
15、养老服务合同终止,入住人离院时,自己的物品应同时带走。入住人病故后的三日内其家属将其生前物品带走,院方不负责保管。

护理范围

【三级护理】三餐送到餐厅,洗刷后放入消毒柜,每周洗一次衣服和床单。

【二级护理】早上送收洗漱水,晚上送收洗脚水,不负责洗。自己能洗澡,护工协助老人洗澡。含三级护理。

【一级护理】早与晚擦脸洗手脚,负责洗澡(擦洗身体),三餐送到床前或餐厅,可以喂吃喂喝。如卧床:白天要经常翻身活动,负责倒屎倒尿及擦洗、家属提供“尿不湿”、护理员负责更换。含二级护理。

【特级护理】根据家属要求,需看老人本人身体状况,双方协商而定。含一级护理。

更新时间:2009年05月01日

汇款帐号

1、工商银行卡号:6222 0203 0201 3206 271 姓名(岳庆洲)。

2、农业银行卡号:622848 00201 3245 2515  姓名(岳庆洲)。

3、交通银行卡号:5218 9912 1066 9666 姓名(孙书平)。

4、建设银行卡号:4895 9203 0278 7766 姓名(孙书平)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天津市静心养老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

版权所有:天津市静心养老院